只要林彦没有受伤,对她来说就已经够了。
接下来就算对方紧咬着不放,或者想要把事情闹大、拖林彦下水。她都无比确信,林彦有足够的办法应付。
哪怕林彦不处理,光靠夏凝自己,也能帮林彦摆平后续的麻烦。
毕竟林彦是“自卫反击”。
只要这一点定了性,哪怕对方闹上天,也不会对林彦造成什么影响。
第二天。
霍克·瑟维尔在医院苏醒,其所属的经纪公司也派人赶了过来。
两方都放言,一定要讨回公道,绝对不会轻易让这件事过去。
然而,他们却连林彦的面都见不到。
光是快船市市政厅和检查署的人应付他们,就已经绰绰有余了。
更何况还有布拉德·克鲁尼全程跟着一起周旋。
最终,霍克·瑟维尔和经纪公司从各个角度考虑再三,只能选择放弃追究。
走诉讼途径,霍克·瑟维尔先动的手,而且还不是一拳,而是连着三拳!
光是这一点,他们就不可能把“故意伤害罪”的帽子扣在林彦头上。
所以这条路走不通。
到互联网上把事情闹大,也是一样的道理。
你先动手,打不过人家,被人家打的满地找牙。
然后还想来网上寻求大家的同情,让别人帮你说话?
网络上的舆论不得往死里嘲笑你?
这样的事件恐怕连半点林彦的形象都损害不了。
因为林彦的明星标签里,自始至终都有动作明星,武术达人这样的词缀存在。
而且,霍克·瑟维尔无法否认的一点是,他确实对林彦的徒弟无礼了,也冒犯了林彦的爱人。
事是他先挑的,手是他先动的。
把事情闹大,最终的结果,必然是霍克·瑟维尔自取其辱。
所以,霍克·瑟维尔只要不是傻子,他唯一正确的选择,便只剩下乖乖拿着林彦给他的“人道主义赔偿”医疗费,把苦水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这是他为自己的傲慢和无礼,应付的代价。
……
“西蒙先生,希望我们以后能有合作的机会。”
临近傍晚时分,在试镜现场,林彦和一名高大的白人男子握了握手。
这个名字叫西蒙的男人遗憾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