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据你以往经验,一般尸体被盗,都会有哪些原因啊?”
她脑袋瓜还在想案情。
“……睡醒再说。”
“我已经睡醒了。”
“我是说我。”
此言一出,宋芳笙想起男人昨夜同议员和市长,就圣诞夜前后整个上海的巡逻安排,一直开会到深夜才回,到现在拢共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平日里在警署工作已经很累,回到家一刻不得歇,还得陪妻子继续查案。宋芳笙知趣地“哦”一声,转过身去面对他,双手扶在男人胸前,乖巧道,“那先生睡,我不吵你。”
话是如此说,被子里某人扭来扭去的小动作却一点不停,顾均胜甚至能感觉到,她自黑暗中悄悄抬头看他时,眼睫毛扫过他喉结带来的异样触感。
他长叹一声,伸手回来搂住她,开始说起以前办过的偷尸案。
配阴婚自然是其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尤其是刚死亡不久的年轻女尸,盗尸者通常通过黑市交易牟利,像万宝珠这样的女尸价格不菲;迷信药用也有,部分中医偏方记载,尸体如鲁迅先生笔下“人血馒头”和“紫河车”都有药效,头骨、骨灰则销往南洋,用于巫师施法或者镇邪;最后一部分特殊原因可能是挟尸要价,用来敲诈勒索,向生者索要赎金,也有可能是存粹的私人恩怨,盗墓掘坟、辱尸泄愤。
“万家财大势大,这几年颇有些树大招风的意思,我觉得最后一种可能性极高。先生认为呢?”
宋芳笙在他怀里抬头,头发摩擦着男人锁骨的肌肤,像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软乎乎的小兽。顾均胜心情好转道:“那是一具成年女人的尸体,又不是一张黄纸,可以任人折叠揣进口袋,带离祠堂。再者今日是什么日子,祠堂内外一定围满了人。如果你非要问我,我认为,能在这种时候偷盗尸体之人,多半是万家中人,且尸体并未运离祠堂,可能只是被藏在某处。盗尸者的目的,或许只是不希望阴婚仪式举行,否则没有必要非挑选今日来偷。”
这样说来也十分有理,远不是她这样新入行的侦探能想到的细致程度。
只是谁会不希望阴婚举行?就之前得到的消息而言,未曾听说万宝珠生前在外头有情人啊。
顾均胜怀里舒服得紧,她先一步犯困,胡思乱想之间眼皮开始打架,抱着人渐渐睡了。
再次睁眼,半边床已经空置。与晨间报纸一同送来的还有警察署的好消息:一切正如顾均胜断言那般,万宝珠的尸体于一个小时前在祠堂找到,被人藏在后院的地窖之中,身上完好无损,还穿着新娘的衣服。
在场万家、李家和请来抬尸做法之人,无一人承认此事与自己有关,气得万家老爷将所有看守之人连坐,待仪式结束后再行惩罚。幸而尸体发现得早,他们可以将仪式挪到黄昏进行,无需改期。
顾不上吃午饭,宋芳笙复兴奋起来,接连两个电话打到沈宅和段宅,提醒两个姐妹改黄昏时分到李家对面相见-
冬日室外阴冷,更别说前几日还下了雪。宋芳笙正逢这几日身上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个严严实实,依照约定,于黄昏前半小时走进李家正对面民宅,上到三楼阳台,瞧见面前乌泱泱一群人。
“先生?”
“嗯。”顾均胜来得早些,身边周峰、李正一身便衣,见宋芳笙安全到达,向顾均胜点头致意后退了出去,各带一小队人马混入楼下来往人群之中,时刻盯着对面李家的情况。
叶秋容身边站着段澄恩,正带着金丝边眼镜,双手撑在栏杆边眺望对面李家灵堂。看两姐妹递来的眼神,她小声道,“说是怕有人对我不利,臭老头这段时日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呢,甩都甩不开。我不让他来,他就不准我来。”
“无妨,”沈丽曼笑眼弯弯,“只要不是白扇周出现,他比顾少爷好说话,是罢?顾少奶奶。”
宋芳笙咳嗽一声,知道沈丽曼是在嘲笑顾均胜做事死板。她看向女人身后,苏砚之正端着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就知道说我,你不也带了个拖油瓶来?今日是查案,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太太是来约会的呢。”
要不说年青人耳朵就是好,苏砚之远远听见,连忙凑上来解释道,“是我自己硬要跟来的。这样好的新闻,人人都盯着,单我能拍到好相片,顾少奶奶不会赶我走罢?”
不愧是能将沈丽曼收服的小鹿眼,湿漉漉地落在宋芳笙脸上,让她毫无招架力,比叶秋容那双狐狸眼还要厉害些。
如果说叶秋容使的是勾魂夺魄的狐媚妖术,面前这个男人就全靠真诚和怜爱二字。
宋芳笙被他水灵灵的目光看愣住,正想点头,身后一只大手把人拉过去,顾均胜冷眸淡扫道,“别拍到几位太太就行。”
“没问题。”苏砚之应一声,从包里掏出三只小巧玲珑的望远镜来,交给沈丽曼,“这是我们报社里的望远镜,看着娇小,望出去清楚得很,长作盯梢、窥望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