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芳笙第三次醒来,后脑勺的痛感已经明显减轻。年轻总算也是优势。
四周仍是黑夜,只是不知道是她被踢昏过去那日的晚上,还是已经又过去一天。腹中巨大的饥饿感裹挟她所有思想,让她连思考的能力都没有。
好饿,最重要的是,她也有至少两天滴水未进。这样下去,她能等到顾均胜和姐姐他们来救自己么?
过去一年的种种此刻如走马灯一般闪回:顾均胜,在遇见他之前,她原本以为男人都不过臭鱼烂虾,婚姻亦只是一场利益互换。同时一个外表同内心一样优秀的男人全心全意地爱着,竟也是件不坏的事。
她的侦探社,她情同手足的姐妹们,伟大的事业刚起步,怎能就此道阻业崩?
还有那位盛老爷……
……先生的翘臀,什么时候还能再摸一下呢?
她大约是快饿疯了。
……不行,为了先生的翘臀,她体面的生活,还有大好的未来、街角最香浓的咖啡,她决不能就这么死了!
宋芳笙咬牙站起来,扶着墙壁一路慢行来到地下室门边,于死一般的寂静中敲响大门。
咚咚咚、咚咚咚。
她不再惧怕声音,而是主动制造声音。
“喂!你在么,我渴了,我要喝水!”
门外无声,接着似乎有另一扇门被打开。脚步声轻微缓慢,她后退两步,心提到嗓子眼。
“咔哒”,门开了。夜色中木雕傩戏面具看上去更加阴森恐怖,宋芳笙只看到他手里端着一杯水,迫不及待冲上去抢过来,想也没想就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没什么异味,她感觉活过来一些。
面具人静静地站在原地,等她喝完水擦嘴,那人才将桌边纸笔拿起,写道。
【不怕我在水里下毒么?】
“你想要我死,有一千种方法可以立即要了我的命,连这杯水都没有必要给我。”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敢啊,怎么不敢。”她斜他一眼,表情放松,甚至有些轻视,“但我太渴了。你或许不知道,一个人如果超过三天不喝水便极有可能会死。横竖都是死,我当然选择喝下这杯水。”
黑暗之中,面具人身后,门外面另一扇门里透出橘黄色的灯光,里面似有音乐声传出,仔细一听好像是唱片机的声音,她眼中微光闪过,小心翼翼道,“你在听什么?听上去像是泰勒曼创作的协奏曲。你喜欢音乐?”
借身后微光,面前的人身量几乎与她一般高,四肢纤细透着清瘦。目光渐渐下落,她登时双眼瞪大,心跳都漏了一拍。
这双鞋她见过。
音乐会表演是件极其严肃又神圣之事,一身黑色正装加擦得锃亮的皮鞋是最基本的着装要求,可这双鞋鞋尖微微上翘,左右两只均在内侧有明显磨损,昭示着鞋子的主人在走路的习惯上可能是内八字。她曾在那日工部局礼堂后台,将一名身背乐器包的女学生撞倒,导致女学生肩上背包掉落。她弯腰去拾的时候,看到就是这双有着特殊磨损位置的黑色皮鞋。
“是你?!那名吹双簧管的女学生?”
难怪她听的是泰勒曼为双簧管创作的协奏曲。
就这样贸然说出面具人身份实属唐突,宋芳笙反应过来为时已晚,只能慌张捂住自己的嘴,下意识后退。
面具人脖子上血管暴起,伸手一把扯掉脸上面具,即使面目狰狞,仍能看出就是那日被她不小心撞掉乐器的年轻女学生。
“没错,就是我,你现在想起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要说我把你的人生毁掉了?难道你的乐器在那时候被我撞到掉在地上摔坏了么?那为何不事后来寻我,我一定会买一个更好的赔偿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