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刘川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蹭《火焰纹章》的热度。
就像用《龙之大陆》夺舍《勇者斗恶龙》一样。
凭借堀井雄二+鸟山明的组合,打造了一个继承《勇者斗恶龙》精神的世界。
既然恶龙没有机会得到《火焰纹章》这个经典IP,那自己就创造一个类似的IP,把它给抢过来。
凭借加贺昭三,以及一起跳槽过来的《火焰纹章圣战谱系》主美广田麻由美两人的组合,再次打造一个继承《火焰纹章》精神的游戏。
至于任天堂的诉讼,刘川其实也早就做好了败诉的准备。
是的,是败诉。
但却并不是商业和IP上的失败。
因为恶龙即使拥有最专业的法律团队,对于利用《火焰纹章》名气进行宣传这个事实,也没有什么好辩解的。
《纹章传说》和《火焰纹章》名字的极度相似,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这部分一定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抄袭游戏、侵犯《火焰纹章》着作权部分,恶龙是绝对不会承认,也绝对不会失败。
毕竟游戏玩法并没有任何专利。
至于美术风格这种事情,只要不画的非常相似,只是风格相同,也很难判定抄袭。
到时候,即使恶龙失败了,也仅仅是赔偿任天堂一笔补偿金而已。
而《纹章传说》的名气也已经打出去,对于恶龙来说,也算是胜利了。
赔偿金权当宣传费了。。。
任天堂公司。
看着各路媒体的报道,看着加贺昭三直接拿《火焰纹章》这个任天堂的宝贵IP为自己的新游戏做宣传,山内溥顿时气的脸色铁青。
对于加贺昭三的离开,任天堂并不在意,甚至这其中都有一些公司逼迫的成分。
山内溥也知道一些媒体猜测恶龙主动挖角任天堂完全是为了吸引眼球的无稽之谈。
只有任天堂不要的员工,可没有任天堂被挖走的员工。
横井军平如此,加贺昭三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