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主人会怕自己养的狗。”
沈宴洲弯下腰,将地毯上还在傻乎乎咬自己尾巴的小狗捞了起来,抱在怀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顺着毛。
“三千万,现在我饿了。”
他转移了话题。
“想吃什么?”
男人抬起头,问道。
“粥太清淡,没胃口,我想吃点带劲的。”
“咖喱鱼蛋吧。”
沈宴洲挑了挑眉,又补了一句:“要那种路边摊的味道,咖喱要够辣,椰浆要够浓,萝卜要炖得透光。”
男人闻言,站起身,挽起袖口,动作利落地朝厨房走去:“好,我这就去做。”
厨房很快就变成了男人的领地。
沈宴洲也没在那干坐着,他怀里抱着那只小土狗,踱步到了厨房的中岛台边。
单手支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看着。
看他做饭,比看他脱衣服更有味道。
看他做饭,就好比个看个暴徒,硬生生套上了文明人的外衣,看他脱衣服,这暴徒的本性则暴露的淋漓尽致。
方才,三千万说的话,多半是真的,沈宴洲这么想着。
毕竟,谁会编这种谎,但又不完全是真的,因为这个男人手腕上数十条的伤疤,明显是好了之后又割下的,反反复复,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
男人神情专注,先将洋葱和蒜末丢入热油锅,再将金黄的咖喱膏下锅,霸道又浓郁的辛辣味瞬间在锅中炸开,咕嘟咕嘟地冒着金黄色的泡,混着椰浆的甜气霸道地钻进鼻子里,勾得人馋虫直动。
沈宴洲深吸口气,极其接地气的烟火味熏得他眼眶微热。
“好香。”
他低头,捏了捏怀里小狗湿漉漉的鼻子。
小狗哪里听得懂,它只知道这味道香得要命,急得在沈宴洲怀里哼哼唧唧,两只前爪扒拉着沈宴洲昂贵的丝绸衬衫,粉嫩的小舌头不停地舔着嘴角。
正在切萝卜的男人时不时瞄向他,他将切成菱形块的白萝卜倒进锅里,又加了一大把金黄圆润的深海鱼蛋,还有几块吸饱了汤汁就会变得晶莹剔透的炸猪皮。
盖上盖子,转小火慢炖。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而磨人的,却也是最暧昧的。
三千万转过身,背靠着流理台,视线越过薄薄的水蒸气,毫无顾忌地落在沈宴洲身上。
看他在暖黄的灯光下柔和的侧脸,看他低头逗狗时嘴角那抹不设防的笑意,看他修长的手指穿过小狗枯黄的毛发。
他的目光滚烫,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