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冷冷地擦着拳头上的血,不说话。那些庸脂俗粉,连给那个人提鞋都不配。他的身体,只想要留给那个人。
一年,两年,五年。他踩着无数人的肩膀,一步步往上爬,身上的伤疤叠了一层又一层。
终于,在他二十五岁那年,那个曾经被面包店老板追着打的流浪狗,坐在了九龙城寨那张象征着最高权力的红木椅上。
脚下跪着的是曾经不可一世的大佬,窗外是依旧肮脏混乱的街道,但这一次,没人敢再叫他野狗。
直到有一天——
“大佬,有笔生意,沈大少爷,想要买个顶级Alpha,作为帮他生孩子的工具。”
手下江旭头疼道。
“沈宴洲?”
男人念着他的名字,眼神里翻涌着痴迷与疯狂,他站起了身。
“是的。”
江旭回道。
“把我的挂出去。”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终于得偿所愿的颤抖。
“多少?”
手下问。
“随便,只卖给他一个人。”
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从泥潭爬到了山顶,不是为了看风景,也不是为了当什么教父。
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最锋利的刀。
然后,亲手把刀柄,递到那个人的手里。
“无论他是要我暖床,还是要我的命。”
“我永远都只会是他一个人的。”